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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资料图)
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哪些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一章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问:企业为分支机构,应该如何办理税务信息确认?
答:总机构在朝阳区,分支机构在外区,需要来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工商行政大厅一号办理税务信息确认。
总机构在外省,分支机构在朝阳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或者e窗通平台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如果网上无法操作,可以携带材料前往霄云路霄云里工商行政大厅一号办理。
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03
问:如何添加新的分支机构信息?
答:您好,首先请您先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总分支机构信息表页面,在该模块新增分支机构信息并维护下一级机构信息,维护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审核通过。
备案: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页面,在此模块继续完成分支机构信息的备案即可。
04
问:如何修改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信息?
答:您好,请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页面,在此界面修改下一级机构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提交。
变更备案信息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页面,修改原有备案信息可继续维护下一级机构信息即可。
来源: 北京朝阳税务